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遗传发育所生物影像分析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生物影像分析平台的建设发展,保障平台高效、规范、共享运行,为研究所相关科研方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研究所技术平台管理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

本平台的目标是在生物影像分析领域,建立一个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和较全面的服务能力的创新及支撑平台;能够满足研究所在分子遗传调控和神经发育等前沿学科中的重大科研项目对生物细胞影像分析的需求。为研究所“一三五”战略规划中相关重大任务的完成以及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平台的主要目标有两个:(1)为遗传发育所乃至全国各科研院校开展的各种研究提供高质量的生物影像技术服务;(2)结合遗传发育所的“一三五”的战略目标,研发新型的生物影像技术与仪器设备,并且从生物影像的角度有选择的开展一些主题研究,如基于新型纳米材料的生物影像方法研究、基于光镊系统的重大疾病分子机理研究以及前沿学科的交叉研究。

平台的任务是通过完成重要科研课题的细胞影像测量推动新的生物影像分析技术和方法的研发;结合分子发育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创新点争取重点设备研制类项目,服务先导专项等重大科研任务。负责转盘式共聚焦显微镜、双光子荧光显微镜、全内反射荧光显微镜和超高分辨率显微镜等贵重仪器的共享、管理、系统维护等任务。


二、组织体系

平台经研究所论证批准,是纳入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和共享运行的技术服务平台。

(一)研究所平台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平台建设规划和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评议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指导和监督平台的运行与共享。执行机构(即办公室)设在条件资产处。

(二)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简称所级中心)负责平台的业务管理。平台依托分子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接受所级中心协调和业务。

(三)平台实行首席技术专家(简称首席专家)负责制,实行独立运行和独立核算。


三、工作内容

(一)生物细胞影像测量及分析,包括转盘式共聚焦显微成像、双光子荧光显微成像、全内反射荧光显微成像和超高分辨显微成像;

(二)技术培训;

(三)仪器(服务)共享管理及系统的维护;

(四)新技术、新方法及新设备研发;

(五)直接参与符合研究所“一三五”目标的重大科研项目,并承担主要的技术支撑任务。


四、平台建设

(一)研究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充分论证、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技术平台的建设。本平台重要建设事项需提交管理委员会论证、报研究所批准后实施。

(二)享有优先获得研究所修购专项的支持、优先安排仪器设备购置的所级配套资金、优先配备技术岗位、优先配置实验和服务空间、优先给予合理的运行补贴的政策。所依托的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应优先支持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三)人员编制方案由所级中心报管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提交所务会审批执行。平台试运行期间的基本配置为4人(含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职务为研究员,其余人员职务为科研、技术或实验系列,并按相应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平台实行全员聘用制,所属人员依据平台考核或个人考核的结果,按研究所相关规定实行流动。具体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

(四)平台可招收培养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原则上需与使用平台的研究组共同招收。首席专家在人才引进计划期间或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期间可独立招收研究生。具体事宜由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管理。


五、运行管理

(一)建立科学管理、高效运转、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以严谨的服务态度、科学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测试分析程序,提供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服务。

(二)平台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鼓励研发人员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开展方法学研究和仪器设备的研制、升级、改造研发,鼓励对外争取相应科研项目和专项资助。

(三)积极参加国家、院平台建设、仪器研发及修购专项等项目经费的申请。

(四)平台须规范经费的收支,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区分科研项目支出和技术服务支出,并制订合理、可行的开放服务收费标准。使用平台提供的共享资源和接受技术服务须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研究所课题成本核算的规定缴纳相应费用,服务收费的6%作为维修购置专项基金由所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研究所对平台实施成本全核算(包括水电气暖、材料消耗、设备设施维护等)回收,本平台年度净结余部分的50%作为技术研发与设备更新基金。

(五)研究所可根据平台的建设发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运行补贴、开展同领域的技术、学术交流、人员进修等费用。


六、评价考核与薪酬管理

(一)评价考核

按分类和分层考核原则,从技术创新、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平台运行管理等方面考察评价,对平台完成规划目标进行评估。研究所对平台(首席专家)实行直接考核,首席专家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保留所级平台资格、人员评定职级和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具体事宜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实施,主要考核目标(至2015年)为:

技术创新指标:

1.建立转盘式共聚焦显微成像技术体系。

2.建立双光子荧光显微成像技术体系。

3.建立超高分辨显微成像技术体系。

4.建立全内反射荧光显微成像技术体系。

5.基于双光子荧光显微镜的功能改造。

6.建立光电力融合生物微操纵与检测综合实验平台。

服务能力指标:

生物影像技术服务将在充分发挥现有仪器效能的同时,进行技术储备与技术研发。争取每年提供研究所50%以上的高级生物显微成像需求,如超分辨、双光子荧光成像等;对于使用率稍低的成像仪器进行相关的功能改造和扩展,实现五年内开发新型影像相关技术1-3项。

考评原则:

考评指标中,技术创新考察新技术体系的建立、技术论文、技术专利等;技术服务考察服务产生的科研绩效、论文署名(或致谢)、服务质量;平台管理考察平台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技术培训考察技术档案和提供技术培训的效果。不同人员的考察侧重为:

首席专家为技术创新(30%)+技术服务(50%)+平台管理(20%);其他副高级以上人员为技术创新(30%)+技术服务(50%)+技术培训(20%);中级人员为技术服务(80%)+技术培训(20%);初级人员为技术服务(100%)。

(二)薪酬管理

1.实行三元结构工资即档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前两元工资由研究所支付,绩效工资按如下方式支付。

2.为保持对市场的优势和技术队伍的稳定,激励服务意识,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绩效和服务奖励绩效两部分。基本绩效按现行支撑系统岗位绩效标准执行,由研究所支付。服务奖励绩效从平台服务费收入中支付,额度为本年度服务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并按总额进行阶梯递减(<=1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300万元的部分10%;>300万元的部分为6% )。

平台因承担科研任务获得的科研绩效按研究所相关规定另行计算和发放。


七、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八、由所级公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