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简讯:遗传与发育所放射安全许可证顺利延续(2017-6-27)

发布时间:2017-06-27
分享到:

             遗传与发育所放射安全许可证顺利延续

    放射安全许可证是各涉源(同位素材料)单位使用放射性材料的唯一、必备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该证每5年必须

办理一次“延续”手续。本次放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工作已结束,并顺利延续。

        在这次办理“延续”手续工作中,我所同位素室和管理机构接受了北京市环保局
辐射处及相关检测部门的严格检测和

抽查,各项放射工作和场所均达到了放射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许可证的顺利延续,将为我所科研中使用

同位素材料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下载: